热点:2019版定额和2014版定额的执行时间如何界定?
解析:
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通告”(第488号)规定,2019版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2014版定额同时废止。
2、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或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2019年3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签定合同或开工建设的工程,执行2014版定额;2019年3月1日后发出招标文件、签定合同或开工建设的工程,执行2019版定额。
3、2019年3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跨年工程,合同约定采用现行定额计价,结算执行2014版定额;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签定补充协议,约定2019年3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执行2019版定额。
4、2019年3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跨年工程,合同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新增清单执行清单规范9.3.1.3的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进行组价时,2019年3月1日后新增清单执行2019版定额及信息价格组价。
5、2019版求实计价专家软件与2019版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同步发行、配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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