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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 优秀造价企业、优秀造价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吉建协〔2022〕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造价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以下称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造价企业、优秀造价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造价企业评选条件:

1.遵守行业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原则,以及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的各项规定;

2.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及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要求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报送的信息资料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3.积极参加和支持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自觉维护行业利益,重视社会效益;

4.客户满意度全部达标,专业人员队伍稳定,具有较高的企业凝聚力;积极组织员工学习专业知识,参加继续教育、课题研究、编写专业书籍等;

5.在我省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开拓进取,业绩优良,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的社会形象,无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投诉记录;

6.突出本企业品牌意识(专业服务领域:比如通信行业、电力行业、BIM业务及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等等),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手段信息(网络)化,具有完备的企业文化。

符合以上参选条件的单位会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二)优秀造价师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平竞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群众威信,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在本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努力钻研,精益求精,在专业理论研究中有突出贡献;

3.参加或参与国家、省、市、行业工程造价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书籍的编制工作,工程造价领域里的学术研究工作;所撰写的工程造价类学术论文在国家、省、行业期刊中发表;荣获国家或省级工程造价类奖项(以上条件须满足一条以上);

4.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良好地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三、申报资料

(一)优秀造价企业申报资料

1.《优秀造价企业申报表》(附件1);

2.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3.评选年度单位和单位员工获国家或省级奖项及受到表彰的证明材料;

4.评选年度单位及单位员工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5.评选年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6.评选年度参加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组织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7.评选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证明(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8.企业应用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门户网站及单位徽标证明材料;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及证书复印件;

10.企业党建、工会、妇联组织情况材料及举办活动证明材料。

(二)优秀造价师申报材料

1.《优秀造价师申报表》(附件2);

2.评选年度参加国家、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评选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4.评选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任职(聘用)证明复印件;

6.中价协资深会员证书复印件(如有);

7.个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应在2022年6月20日前向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提交申报材料并胶装成册;

(二)省建协工程造价分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吉林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三)被评选出的优秀造价企业和优秀造价师分别授予“优秀造价企业”和“优秀造价师”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其信用档案,优秀造价企业将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宣传。

五、评选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

(二)本着服务会员的原则,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雨含

电  话:0431-89532605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 工程造价办公室

附件:1.《优秀造价企业申报表》

2.《优秀造价师申报表》

3.优秀造价企业评分标准

4.优秀造价师评分标准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