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纠纷调解员及从业人员:
为规范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保障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活动合法、公正、高效开展,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组织起草了《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5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517754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调解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2.书面函件:请将意见报送或邮寄至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伟峰东樾11栋2801室,收件人:柳雨含;联系电话:0431-89532605),信封上请注明“调解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