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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现场综合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2

吉建协〔2025〕25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根据《关于选聘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的通知》(吉建协〔2025〕22号)相关安排,现决定开展吉林省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现场综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1日全天,8:30-9:15笔试考核,9:30开始面试,面试序号现场分配。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评审,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地点:金建集团(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开发区金宝街与银锦路交会处 银锦路896号)二楼会议室。

可乘坐158路公交或轻轨交通3号线到达,建议绿色出行。

二、参加评审人员

已按照《关于选聘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的通知》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见附件1)。

三、评审内容及方式

1.笔试考核:考核时间为45分钟。主要考查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范、纠纷调解技巧与案例分析等内容,旨在检验申请人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满分60分。

2.现场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申请人需就给定的工程造价纠纷案例,阐述调解思路、方法和依据,评审专家将根据阐述内容进行提问,考查申请人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40分。

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在整个评审过程中的表现,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参加评审确认

请确认参加现场综合评审的申请人,于7月8日16:00前,将“申请人确认参加现场综合评审回执表”(附件2)填写完整,申请人需手写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注明“现场评审回执”字样,未发送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请参加评审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评审地点,携带黑色中性笔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签到和相关准备工作。笔试考核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遵守评审现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笔试考核时,关闭电子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统一放在现场指定位置。不得在评审过程中使用任何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一经发现取消笔试成绩。

3.可自备规范、定额等纸质版资料,资料在评审过程中不得相互传阅,参考资料如下: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2019版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3)吉林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指导(吉建造站〔2023〕4号)

4.逾期未参加评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雨含

联系电话:0431-89532605

电子邮箱:475177543@qq.com

协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栋2801室。

附件:1.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2.申请人确认参加现场综合评审回执表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1: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通过初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2:申请人确认参加现场综合评审回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