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提升行业纠纷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决定面向全省选聘一批纠纷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信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3.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行业违规行为。
(二)专业条件
1.从事工程造价、法律等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
2.具有高级职称;
3.具有相关领域的注册资格、执业资格;
4.熟悉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所从事的行业规范、专业知识;
5.具有调解工作所需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热心调解事业,自愿参与纠纷调解工作;
2.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调解活动;
3.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的,所在单位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列入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库的,具有调解经验或相关培训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并推荐;
2.资格审核: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聘名单;
4.公示聘任: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纳入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库。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或业绩证明材料。
2.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5177543@qq.com,纸质材料邮寄至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
四、其他事项
1.调解员聘期3年,表现优异者可续聘;
2.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栋2801室,联系人:柳雨含,联系电话:0431-89532605。
附件: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申请表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