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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

吉建协〔2024〕49号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于2024年1月10日印发了《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吉建协〔2022〕1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分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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